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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术会议

 

“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时代下的主体与主体性”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发布时间:2015-11-22       访问次数:1164

“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时代下的主体与主体性”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陆凯华

  

2015117-8日,由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与国外思潮研究国家创新基地、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与法国《今日马克思》杂志联合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新自由主义全球时代的主体与主体性” 于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举行。来自复旦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深圳大学以及《哲学动态》杂志等多名国内马克思主义与激进思潮研究的专家学者集聚一堂,与以法国著名左翼思想家雅克.比岱为代表的外方专家一同参加了此次学术研讨会。会议以当代自由主义的语境下的“主体与主体性”问题为核心,分为以下6个分议题。在每一个分议题中,中外学者各自进行了精彩的发言,并在自由讨论环节展开了多重交锋与对话。此次会议促进了中国学界与法国左翼思想界之间的了解,探讨了彼此对马克思主义思想资源的理解以及对当代新自由主义全球背景下的诸多现代性问题的共识与差异。会议促进了我国学界对法国激进思潮研究的热点与动态的关注与了解,并也向各国学者展示了当下中国西马学界所取得的理论成就与思想贡献。

 

 

一、反思全球视角下的新自由主义

  

法国哲学家雅克·比岱(Jacques Bidet)以“元结构与结构”理论,重新解释马克思的社会理论。马克思将市场言说为资本主义社会合理化的“结构”,而对与市场相对的另一合理化手段——组织(organization),马克思则认定其可被无产阶级掌握。但比岱认为,市场作为“结构”其得以可能的条件,来源于背后的“元结构”(meta-structure),后者是现代社会所普遍分享的“自由-平等-理性”共识下,以法来规定下的人与人的关系。于是,比岱依托 “元结构”与“结构”的关系,区分了国家内部的两种社会阶级的三种社会力量:在统治的一方,分为由市场所催生的资本家(C),与组织所催生的知识精英(E);在被统治的一端,则是处于底层的人民(P)。依照这一图式,我们可以理解国家内部的出现的各类霸权(hegemony)形式:精英若是与民众联合,国家内部将呈现一种社会主义的取向;但若是精英与资本共谋,则构成了最为极致的现代资本主义。但这一“三元结构”无疑证明在国家内部留存着进行反抗与斗争的余地。

不过,这种“元结构”与“结构”理论并不能解释国与国之间的霸权关系,后者是纯粹竞争与战争关系。但在数字化革命下,出现了新自由主义霸权形式的新特征。随着资本产业在世界的范围内的扩张,出现了资本-生产全球化意义上的世界体系。但全球化的生产,必然伴随着全球共同的话语与规则,从而呼唤一种弱的世界政府的可能性,后者所带来的“元结构”将在世界体系这一霸权结构内部找到反抗与斗争的空间。

来自复旦大学高等研究院、南京大学哲学系的顾肃教授则在另一个相同的意义上证实了上述比岱的观点。通过指出自由主义的平等价值观与诉求对当下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积极意义,顾教授认为在当下中国对自由主义的吸收,以建设公平正义的分配原则,对于统治的合法性和解决社会矛盾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顾肃教授试图通过对中国古代传统思想的重新阐释,找到与自由主义相互呼应、彼此联通的思想资源。但来自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宋建丽副教授则认为,伴随着新自由这一带来的经济理性主义上的为了主体性的典型特征,人所具有的道德和政治判断都被还原为了利益计算,民主制度下的政治主体性遭遇空间危机。因此,从政治正义的角度看,必须扩展公民的政治主体性,并对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功能保持警觉。但来自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的孙小玲认为,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多少预设的理想个体、以及在社群主义所所诉求的理想的、作为价值源泉的共同实施上只是神话式的虚构,阻碍了理性的、建构性争论的可能性。要找出这一主流话语,必须同时超越两个互相对峙的神话,回到生活世界,这将指向某种意义上为罗尔斯意义上的第三种共同体——为正义法则所连接的命运共同体。

  

二、 新自由主义时代下的新主体与革命主体的可能

  

来自阿根廷国家科学与技术学院的社会学家娜塔莎.波尔若(Natacha Brogeaud-Garcianadia)通过对尼加拉瓜的边境加工厂中的工人们的访谈,发现工人通过建构出一个个完整的一致的关于自我的故事(self-story),而免于强制劳动下的崩溃。借助这一自我故事的防御策略,工人让自身与现实协调。不过这一防御机制让工人经常不得不选择另外一个自己,以便血汗工厂工人的身份拉开距离,这就形成了一种滞后性的主体。波尔若教授认为,这一主体中,工人仍旧保留了某种找回真正自主性主体的可能。

来自巴黎创新与教育研究中心的卢卡·帕特里内利(Luca Paltrinieri)教授认为,在福柯《生命政治学的诞生》中蕴含着对一种新自由主义时代下“经营的主体性”(Managing subjectivity)的描述,福柯认为“新自由主义不是市场逻辑的延伸,而是商业企业的形式的无所不在。”换言之,商业企业的形式延伸到个体,使得个体成为“他自己的经营者”。在这一前提下,在主体意义上出现主体与自身、他者关系的上的改变、并最终转向新自由主义主体。最后,帕特里内利教授也回应了来自中方学者提问,后者将“经营主体”与卢卡“物化-阶级意识学说”对照。但帕特里内利教授认为这一经营性的主体,在福柯的意义上依旧蕴含着某种革命性的力量,而非仅仅停留于物化的意识的水平。

而来自日本筑波大学哲学系的佐藤良幸(Yoshiyuki Sato)教授,则从福柯的另一个视角中“国家”的公司化,使得新自由主义实则是一种新的古典自由主义的回潮。他通过依循福柯对于新自由主义的分析,来阐述新自由主义治理术的特征与主体性。依据福柯的观点,新自由主义下的政府依赖于经济所带来的合法性。由此,国家干预在新自由主义的首要目的,旨在能使市场的逻辑渗透进整个社会从创造更多的竞争机制。为了批判新自由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支配地位,并且为了寻找抵制新自由主义治理术的方法,我们必须正确的理解新自由主义的实际状况。

但来自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的吴冠军教授则认为,在福柯的体系中之存在于内在于权力结构中的抵抗,不可能由此产生真正的激进政治主体。齐泽克关于激进政治主体的思想恰恰是对该问题的自觉超越。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的吴猛副教授则认为,在我们对《资本论》第一章的考察中,我们会发现一种资产阶级存在的“平等”概念,但在其中主体是被完全隐藏在以货币量为衡量尺度的交换价值的交换中,而作为生产的主体、与消费的主体,即主体与对象间最重要的对象性关系则完全被隐藏了起来。因此整个资本论实质最重要的问题,正是重新从政治经济学中找回这一被隐藏的主体。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的鲁绍臣博士则认为,必须重视《资本论》中对价值形式的讨论,后者能解释资本为何成为现代社会的自动的、统治的主体。他通过分析阿尔都塞以及当代,特别是价值形式学派的理论贡献,说明资本的核心特征正是价值的形式化。但鲁绍臣博士认为,这一价值形式理论仍然具有内在缺陷,他从主体性抵抗、结构性矛盾和结构性对抗的三个视角,分析了价值形式学派局限和不足。

  

三、 精神分析坐标下的激进哲学——革命主体如何可能?

  

在法国,主体-反主体的哲学发展伴随着对精神分析等心理学研究的吸收,因此精神分析也成为了理解主体哲学的一个重要视角。来自同济大学心理学研究所的居飞副教授介绍了中国学术界对精神分析思想资源的接受与消化情况,他指出,精神分析在中国发展迟缓的现状,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文化传统与精神分析存在的张力,以中国文化为代表的东方文明实则难以成为精神分析理论的适用对象。以“俄狄浦斯情节”为例,汉语世界对男性生殖器以“阴茎”这一表述,侧重于身体与思想的对立(身体为阴,思想为阳),而非是以性别为导向的权力关系。这也暗含了为何在精神分析学派中,国人更接受克莱因而非弗洛伊德的学说。

来自清华大学哲学系的夏莹副教授则试图通过对德勒兹晚期对马克思主义与精神分析的共同关注入手,解释了他对欲望和劳动的主体性本质的追问与挖掘的意义。首先,通过比对法国哲学从笛卡尔到阿尔都塞从“主体哲学”到“祛主体哲学”的谱系学,定位德勒兹哲学的意义。同时,通过对比马基雅维利“主体政治”学说,提示一种反抗资本主义之主体政治中新“主体”的可能。在自由问答环节中,法国学者对夏莹教授对法国哲学的主体性研究传统阐释表达了高度的肯定。

巴黎第十大学学者阿勒斯娅.玛利亚甘(Alessia J. Magliacane)则更为激进地利用对于欲望的资源,通过比对“欲望生产”与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物质生产”的同构性,她将精神分析中欲望的过剩(reside)来解释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并由此进一步将传统生产主体的阶级意识,归于精神分析的无意识的结构分析中,试图重新解释精神分析与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革命主体的关系。

  

四、中国学界对主体性问题的理解与反思

  

对于主体性问题,中国学界在过去的三十年,依托对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重新解释与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吴晓明教授从生存论的视角出发,认为在马克思哲学中的主体性问题,涉及到哲学之基本性质。对马克思哲学关于哲学的主体性问题的解释,必须突破局限于近代形而上学的框架。而近代形而上学的基本建制为前提则是“意识的内在性”。吴晓明教授认为,马克思的学说突破了近代哲学框架内的“主体性”。马克思由《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奠定的新的“对象性活动”出发,彻底洞穿了意识的内在性,因此其主体已然不是传统形而上学意义上的意识之内的主体性。

但陈学明教授认为,目前国内的马克思主义研究,陷入了80年代以来的启蒙哲学之中,他认为,这种研究取向过于倚重于青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人本主义”式的批判,而忽视了资本论之后成熟马克思主义所取得的成就与唯物主义的道路。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对当下的意义,不能仅仅局限于陷入人道主义的主体哲学道路。

来自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陈忠教授则认为,不能用一种恒定的眼光来思考和观察主体性,把主体看做具有固定内容与形式的人性。他通过对文明史与主体性的对比考察中,在历史哲学的意义上,认为二者存在一种深层统一与历史互动。第二,他强调主体性存在的深层矛盾——停滞与失控,二者构成了人类发展自身与约束自身的条件。而能否在主体性这个层面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解决停滞与失控的矛盾,将深层决定人类社会和世界文明的走向。

  

五、新自由主义下的中国的理论与实践困境

  

来自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渠敬东教授,通过对中国改革开放后三十年经济变革的动态关系的阐述,探讨中国所实践的特色社会主义体制所具有的内部张力、发展逻辑和运动方向。通过对经济上的双轨制、分税制上的改革,政府科层化与计划化改革的描述与分析,他指出了这些具体改革措施实施的背景、带来的收益以及新的瓶颈。他指出,三十年的改革,总是在解决老问题而又形成新问题、转变旧体制而过后成新矛盾的曲折运动展开,而在这种曲折的运动中可以看到中国社会转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的汪行福教授则从中国崛起所面对的理论和实践困境,来重新审视在当下中国自由主义思潮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可能。他认为,通过综合马克思的解放理论与马歇尔的公民权理论,可以找到一条摆脱目前中国崛起存在的理论与实践困境的道路。马歇尔的公民理论是过去两个世纪政治进步的集中表述,但它仅仅停留于对社会不平等的调解;而马克思主义则应被理解为对马歇尔公民理论的一充分内在批判。就中国而言,为了进一步的社会与政治改革,我们也必须重新找到马克思主义与公民理论之间的联系,从而进入一个新的马克思主义时代——全面的社会主义公民权。

  

六、新自由主义视野下的女性主义与女性问题

  

在新自由主义的视角下,女性问题以及女性视角的研究又萌发了新的活力。来自法国第八大学的舍蕾·法奎(Jules Falquet)教授认为,新自由主义在将女性代入劳动市场的同时,使之通过有偿劳动获得经济独立地位;相反,新自由主义带来的新一波的资本对劳动统治,伴随着新一轮的男性对女性的统治。一方面,对多数非特权女性所保留的活动类型主要是‘服务’产业活动,即“服务女郎”(service women),这一概念涉及从产业工人、家政服务到性工作者的广泛领域。另一方面,新自由主义带了来一场为了争夺资源、市场配置和控制生产力的残忍的军事竞赛,出现了男性进一步的军工化,即“武装男性”(armed men)(军人、警察以及地下的恐怖分子与帮派),而这意味着男性进一步将女性置于暴力控制的方式之下。通过这一对概念,可以构成一种从性别出发,对全球新自由主义的新的考察视角。

而对于宗教问题上,来自英国伦敦大学的萨丽.法瑞斯(Sara Farris)教授认为,19世纪四十年代德国的“犹太人问题”,与法国境内的穆斯林问题有着诸多可比较之处。她认为,欧洲穆斯林处于与当年犹太相似的处境,二者都遭遇来自世俗主义的“同化”要求,并借以“政治解放”的名义。这表现在穆斯林女生在公共学校是否允许佩戴“头纱”。但“佩戴头纱”则暗示着女性身体面对着来自世俗主义内涵的文化区分主义与伊斯兰父权制的双重约束。与此同时,穆斯林妇女在现实生活中主动佩戴头纱以抵抗世俗主义并强化自己的宗教与种族认同,则呼应了马克思的观点——宗教并非是政治解放的障碍,而是市民社会本身狭隘性的体现。

来自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石红梅副教授则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对女性主义的重要补充。在全球化的视野下,女性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重新联合显得尤为重要。女性主义所诉诸的社会正义,必须关注到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女性主义必须联合马克思主义,强调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与帝国主义的对抗并且诉诸于女性的整体解放。来自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的郑湘萍则介绍了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席瓦(Shiva)与米斯(Mies)基于“生存必需”(subsistence)的分析视角。后者提出了人类社会应实现从西方父权制式的发展转向向基于“生存必需”(subsistence)的发展方式。而女性作为生命的生产者,其与自然更为亲近的关系,天然地构成了一种生态意义上生存必需的底线,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存在于第三世界国家中的)女性基于自身生产和再生产需要的经济模式,构成了一种思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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