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重申启蒙不能以现代与后现代、普遍和特殊、西方与非西方的对抗形式出现,必须吸收《启蒙辩证法》和当代启蒙批判的合理因素,建构一种对特殊性和差异性敏感的普遍主义。
启蒙运动从18世纪起,就是左派的事业,它不仅提供思想解放的思想纲领,而且提供了通过社会斗争改变社会的政治纲领。然而,在当今左派中,这一信念正在动摇,启蒙不仅被认为是一个有缺陷的思想纲领,而且被认为是一个有害的行动纲领。后现代主义认为启蒙是本质主义,女权主义认为启蒙是男性中心主义,后殖民理论认为启蒙是欧洲中心主义,社会主义认为启蒙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民粹主义认为启蒙是理智主义,无政府主义认为启蒙是国家主义,生态主义认为启蒙是技术主义和生产主义,如此等等。在对启蒙的新一波批判中,马克思主义也受到波及,艾伦·伍德甚至认为,后现代主义对启蒙和现代性的批判,其实质意图是要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批判。在这个意义上,如何对待启蒙也是马克思主义面临的重大问题。
为什么当今左派会从启蒙的忠诚拥护者变成激烈的批判者?根本原因是历史本身——两次世界大战和当代各种危机不可避免地使人们对启蒙产生怀疑。霍克海默、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正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法西斯主义统治的最黑暗时期写的,因而,他们对启蒙特别地悲观和绝望。在他们看来,启蒙的堕落是全面的,客观理性堕落为自我保存的主观理性;自我自主性的理想表现为自我牺牲、狡诈和欺骗;普遍主义的道德表现为萨德式的性虐幻想;民众的启蒙堕落为“文化工业”的大众欺骗;自由制度蜕变为反犹主义。由于《启蒙辩证法》对启蒙的批判是如此决绝,它成了横亘在启蒙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障碍。
在法兰克福学派内部,哈贝马斯是第一个有意识地批判《启蒙辩证法》并拯救启蒙的思想家。伯恩斯坦说:“也许我们可以把哈贝马斯的整个理智方案和他的基本立场概括为写一部新的《启蒙辩证法》。”在哈贝马斯那里,现代性方案不是残忍的幻想,不是暴力恐怖的意识形态,而是一个有待实现的未完成的方案。哈贝马斯的工作是系统和全面的:通过交往理性概念,重建工具理性批判所陷入的规范困境;通过对社会合理化过程的重新解释,把握现代化的两面性和复杂含义,以消解《启蒙辩证法》对启蒙的命定论解释;通过话语伦理学证明激进民主制的合法性,以拯救被《启蒙辩证法》判定为法西斯主义同盟的自由体制。
美国社会批判理论家布隆纳继续了哈贝马斯的事业,在2004年出版的《重申启蒙》中,他系统地为启蒙进行了辩护。与哈贝马斯不同,布隆纳不仅把启蒙理解为理性主义的思想传统,更理解为进步主义的政治传统。“启蒙运动出自对自治、宽容态度和理性的强调——这与它对既有传统、公共偏见和宗教迷信的攻击一样强烈——而被认为是一切进步主义政治的基础。”为了推进进步主义的政治传统,布隆纳续写了《启蒙辩证法》。“重申启蒙”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为进步主义辩护。《启蒙辩证法》提出,人类的自由和进步事业是不能与启蒙分开的,但完全启蒙的世界是一个恐怖和自我毁灭的世界。布隆纳拒绝这一解释。在他看来,启蒙不是别的,不过是“对一切现存事物的无情批判”,对社会秩序的现实理想主义的改革态度。进步的核心不是人对世界的统治和支配力量,而是个人的自由。
第二,为自由主义传统辩护。《启蒙辩证法》把自由主义视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反犹主义的根源。布隆纳承认,经典自由主义传统确实低估了市场的剥削潜能,幼稚地相信私利的追求可以弱化人的暴力冲动,但它不能完全还原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布隆纳指出,在当今左派中,批判自由主义是一种时髦,但“左派很少有什么理念不是源自启蒙运动的”。
第三,为批判的公共领域辩护。启蒙思想家经常被批评为精英主义,因为他们自命为“文字共和国”的公民。然而,“文字共和国的公民除了向学者发出呼吁之外,也努力感召普通公众”。启蒙运动的公共领域是批判的公共领域,为了追求科学的真理,它与宗教作斗争;为了新兴的资本主义,它与封建贵族制作斗争;为了谴责公共偏见,它与“大众”作斗争。正因为如此,这个传统出现了左拉、饶勒斯、萨特、爱因斯坦、乔姆斯基等杰出知识分子。
第四,解构从启蒙到集权的“虚假辩证法”。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是物化的敏锐的批判者,但他们将物化的根源归结为工具理性是片面的,“他们用自己的历史经验来推断未来,忽略了运动和制度,忽视了现代性的复杂性”。
第五,重新反思大众文化。《启蒙辩证法》提出,大众文化就是大众欺骗。布隆纳承认,大众文化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物化的影响,但这一现象是复杂的、辩证的,它完全有可能为我们提供新的经验,并存在逆转的可能性。
总之,对布隆纳来说,启蒙不是通向奥斯维辛之路,而是“通向自由之路”,它包含着进步主义政治和合理的社会运动的基础和原则。重续启蒙不能停留在对“非同一性”的强调,更重要的是,“为了实现普遍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社会主义而进行的改革的‘未完成’的斗争”。从自由民主的中间派立场出发,布隆纳试图把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诉求结合起来,形成新的自由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理想。
如何看待《启蒙辩证法》对启蒙的批判,如何看待哈贝马斯、布隆纳等人对启蒙的辩护?我们需要“前进—回溯”的双重视角。一方面,我们必须承认,激进思想家看到了被启蒙的普遍主义和理性主义所忽视的文化、民族、性别、地域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使我们有了对现代性的矛盾性和复杂性的更高的敏感性。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人类的解放归根到底是普遍主义的事业,对特殊性的任何强调,如果不想回溯到启蒙的普遍主义立场,就很容易堕入各种原教旨主义。重申启蒙不能以现代与后现代、普遍和特殊、西方与非西方的对抗形式出现,必须吸收《启蒙辩证法》和当代启蒙批判的合理因素,建构一种对特殊性和差异性敏感的普遍主义。
(载《中国社会科学报》马克思主义月刊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