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如何贯彻“以人为本”原则
——陈学明教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学学术研讨会上的演讲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以人为本”的原则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内在联系?我认为,在进行理论探讨的同时,我们更应深入思考“以人为本”原则的实际运用,即思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究竟怎样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这一当今最大的实际问题。中国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 80年代初开始走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的,但“以人为本”的原则并不是中国走上这一道路的一开始就提出来的,它是在我们在这条道路上走了20多年以后提出来的。
这说明,把“以人为本”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有着强烈的针对性。它是针对着原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并且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才提出来的。应当说,在“以人为本”这一原则提出来之前与提出来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实施应当有所不同。我们应当探讨这些不同点。下面我想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究竟怎样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谈点看法。
经济发展不能“见物不见人”
在经济利益、经济发展与人的利益、人的发展之间应当把后者放在首位,不应当为了经济发展而去发展经济,发展经济背后始终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这就是人的发展。
第一,在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不能把经济发展本身作为目的,而只能把经济发展视为为人的利益服务的手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应当把“人”而不是“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人为本”的命题无疑是针对“以物为本”。“以人为本”在一定意义上,只有相对于“以物为本”才是成立和正确的。显然,“以人为本”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在人与物两者之间把人放在首位。而所谓经济,当然属于“物”的范畴,这就是说,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经济利益、经济发展与人的利益、人的发展之间应当把后者放在首位,不应当为了经济发展而去发展经济,发展经济背后始终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这就是人的发展。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改革开放后所确立的基本路线。相对于“以阶级斗争为纲”而言,这是一个改变,也是一个重大进步。但能不能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申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宗旨就只是发展经济,这值得研究。尤其是当我们把“以人为本”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后就更值得研究。我们看到,如果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曲解为一切都是为了经济的发展,就容易出现“为了生产而生产”,而不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生产”的现象。
我们为什么要进行生产,在一些人的脑海里,只有GDP、利润的概念,只有把“蛋糕做大”的概念。也就是说,他们对生产目的的认识只是停留在“物”的层面,而没有进一步深入到“人”的层面。在一定意义上他们只是为了“交换价值”而生产,而不是为了“使用价值”而生产。对于这种“为了生产而生产”、“为了发展而发展”的“见物不见人”的模式,早在1925年,利奥波特就提出过尖锐的批评,他将此比喻为拼命地盖房子:“盖一幢、两幢、三幢、四幢……直至所能占用的土地,然而我们却忘记了盖房子是为了什么……这不仅算不上发展,而且堪称短视的愚蠢。这样的‘发展’之结局,必将像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死于过度’。”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时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现在一些人往往记住这段话的前半部分,即只记住邓小平提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事实上邓小平的这段话的前半部分与后半部分是不能割裂开来的,后半部分邓小平明确了我们发展与解放生产力的根本目的之所在。后半部分所说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都是围绕着人展开的。邓小平的这段话,前半部分是手段,后半部分是目的,其中贯穿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事实上,生产力的首要因素是人,人的需要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改革就是解放生产力,但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告诉我们的真理。我们决不能违背。
由此看来,当今我们贯彻“以人为本”首先要做的就是改变这种“见物不见人”的现象,真正按照人的需要来组织生产,使我们的社会不是以商品、财富为中心,而是以人为中心。如果我们真正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那么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以人为本”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发展经济扩大社会物质财富的内在要求和根本目的,忘记这一内在要求与根本目的就是本末倒置。须知,在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时是不是自觉地服从于这一内在要求和根本目的,其手段、结果则有着天壤之别。
以人为本不能只强调“物质水准”
我们不能把“以人为本”仅仅理解为去满足人的物欲,而是应当满足人的物质、精神、文化、心理等各方面的需求。
第二,在引导人们奔“小康”的过程中,不能仅仅引导人们一味地追求物质享受,而应把“以人为本”正确地理解成“以满足人的整体需求为本”,从而应当致力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不能仅仅用“物质水准”一个维度来作为衡量是否实现“小康”的标准。
对于“以人为本”的解释,关键在于解释“以人的什么为本”。
人都是有需求的,“以人为本”就是要尽力去满足人的需求,但实际上人的需求是全面的、综合性的,从而我们千万不能以人的某一方面的需求为“本”,而应当以人的全面的需求为“本”。具体地说,我们不能把“以人为本”仅仅理解为去满足人的物欲,而是应当满足人的物质、精神、文化、心理等各方面的需求。
人的最现实的存在就是人有着需求,不管从哪个角度去分析人,需求总是人最基本的动力,人具有需求才会去进行有意义的活动。正因为如此,人们也就很自然地把以人作为出发点,即“以人为本”直接地与如何满足人的需求联系在一起。
无可非议,人的需求首先是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求。但同时,人的需求又不只是生存需求,还有发展和享受的需求。当人的生存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以后,人也产生了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活动的需求。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需求而从事生产劳动,通过生产劳动其生存需求得到满足,而生存需求的满足和满足生存需求的活动又产生出新的需求。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曾经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从低级到高级的需求分别是:生存的需求、安全的需求、爱情的需求、尊严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他所说的后四个方面的需求正是在第一方面的需求满足的基础上,或者说在满足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新的需求。人超越物质生活需求而产生的这些新的精神、文化、心理等方面的需求,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
今天我们强调“以人为本”,应当“以人的全面的需求为本”,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全世界的许多地区,特别是西方世界都走上了消费主义的道路。所谓消费主义就是把物质消费作为生活的宗旨,也就是把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求作为人的主要的甚至全部的需求。在消费主义的驱使下,人们信奉的是“越多越好”和“越奇越好”的原则,在整个社会的消费中有三多,即多买、多用、多扔。“好”不仅与多联系在一起,而且与“奇”联系在一起。人们追求多,还追求奇。在消费主义支配下人所满足的需求实际上不是人的真实的需求,而是虚假的需求。所谓“虚假的需求”,是那些为了某些特殊的社会利益,从外部强加于人的需求。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广告宣传一再唤起新的需求使人们去购买最新的商品,并使其产生错觉,误认为自己确实离不开这些商品。社会已成功地把人变成只从物质生活方面来满足自己的“单向度的人”。
马克思当年所描述的下述图景活生生地呈现在世人面前:“每个人都千方百计在别人身上唤起某种新的需要,以便迫使他做出新牺牲,把他置于一种新的依赖地位,促使他进行新花样的享乐”。在这种情况下,一提及我们必须“以人为本”,以不断满足人的需求作为我们的宗旨,就很有可能把那种虚假的需求、把片面的物质需求作为我们的主要的、甚至是全部的需求加以追求和满足。在当前的中国把“以人为本”的原则落实到满足人的需求,落实到人的消费行为上,我们所要做的一方面是在那些尚未摆脱贫困、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的地区,坚持把满足人的物质消费作为主要的消费,另一方面在那些基本的物质生活已有保障、已享受小康生活的地区则应当引导人们全面地、综合性地满足自己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让金钱、商品成为人的工具,而不能让人成为金钱、商品的奴隶。
以“资本”为本还是以“劳动”为本
当今一些人在面对“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时,往往只看到资本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完全无视人的劳动的作用。这种重资本轻劳动的立场是与“以人为本”的原则相对立的。
第三,在处理“资本与劳动”,即“死劳动与活劳动”之间关系的过程中,应当把人的劳动置于资本和一切死劳动之上,把“以人为本”具体化为“以人的劳动为本”,即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立在首先依靠广大劳动人民的劳动基础之上,让劳动人民当家做主人。
不能否定,当今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有着两个要素:一是资本;二是劳动。如何正确处理资本与劳动的关系问题,是我们今天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今一些人在面对“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时,往往只看到资本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完全无视人的劳动的作用。他们常常以“资本稀缺,而劳动力遍地都是”为由,为资本大唱赞歌。这种重资本轻劳动的立场是完全与“以人为本”的原则相对立的。把“资本”置于“人的劳动”之上,是明显地把“物”置于“人”之上。马克思的一个重大理论贡献就是无可辩驳地论证了,资本不管怎样它总得依靠活劳动才能创造出价值,也就是说,只是由于劳动者所展开的活劳动赋予了资本活的生命,才使资本进入价值形成过程。从一定意义上马克思在当年就已说清楚了资本与劳动两者之间为什么是“劳动”为本。
当然,我们只是在一定意义上说资本是“物”,事实上资本也体现了一种生产关系。对于这一点,马克思讲得非常清楚。他说:“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如此说来,如何处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如何处理“资本的拥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我们更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当然,资本的拥有者是人,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为生的也是人,但按照“以人本为”的原则,首先应当以后者为本。
我们只是在与“物”相对的意义上才提出“以人为本”中的人是一种作为普遍存在物的人,但实际上一谈到具体的人,我们必须追问这里所说的人究竟是指什么样的人。
仅仅认识人具有共性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在此基础上承认人有其特征性。包含在人这一概念之下的各种人的群体的利益总有不相一致,甚至冲突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着“以人为本”究竟是以包含在“人”这一概念之下的哪一部分的人的群体为“本”的问题。显然,“以人为本”只能以包含在“人”这一概念之下的那些人数最多,同时又处于最底层、最弱势地位的人的群体的利益为重。
事实上,承认不承认人有特殊性,承认不承认在人这一概念下的人的不同的群体的利益不相一致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是否面对客观存在的现实的问题。即使我们宣布在现阶段我国阶级已经消灭了,但我们不可能与此同时也宣布我国连阶层的区别也已不存在。曾经有人通过认真的研究,根据在政治权力、知识以及资本等方面的多寡提出我国目前存在着若干个阶层,这些不同的阶层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人生诉求等都有着很大的差别。我们虽然不能断言这些不同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但总不能抹杀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既然在现阶段我国还存在着不同的阶层与群体之间利益不相一致的现实,那在制订政策方针时就不可能做到把所有这些阶层和群体的利益都均等地照顾到,而只能有所侧重。我们既要考虑到哪些阶层与群体对推动社会发展的“权重”,更要顾及到哪些阶层与群体属于社会的最基本的成员而同时又处于最弱势的地位。
换句话说,我们在贯彻“以人为本”时,不能一味地把资本的拥有者的利益作为人的共同利益加以维护与推崇,而应首先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更多地关注劳动者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坚持劳动者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
用“以人为本”的方式保护环境
生态学的马克思主义者,强调人类在检讨自身对自然界的态度的同时,不应放弃“人类尺度”,提出要重返人类中心主义。
第四,在推进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不能像西方的无政府主义者、浪漫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那样,笼统地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而主张生态中心主义,应当仍然坚持人的尺度,不是一般地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而是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资本主义形式,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变成按照人的正确的价值取向重建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过程。
现在一些人一讲到生态危机,就将根源归结于人本身,认为一切都是人自身追求物质文明、工业文明所造成的,他们从反对人对自然的掠夺出发进而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而他们所提出的消除生态危机的办法也无非就是放弃人类中心主义。这一基本立场是与“以人为本”的原则相对抗的。如果我们不玩弄语言游戏的话,那么完全可以把“人类中心主义”与“以人为本”视为同一个东西,坚持“以人为本”实际上就是坚持“人类中心主义”。如果“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其他所有领域都适用,而只有在一个领域,即在生态领域并不适用,在生态领域不可能也不应该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那么“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没有普遍性。事实上,即使在生态领域我们也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西方世界,研究生态问题的除了一些生态中心主义者,还有生态马克思主义者。而生态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值得我们借鉴。生态学的马克思主义者,强调人类在检讨自身对自然界的态度的同时,不应放弃“人类尺度”,提出要重返人类中心主义。他们从“绿色政治”的营垒中分化出来,重建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宗旨的新的生态政治。在哲学上,他们要建立一种以“人类尺度”分析人与自然关系的现代的自然观。生态马克思主义者佩珀明确地指出,“生态学的马克思主义就是人类中心主义和人道主义”。他认为,人目前在面对自然时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贪婪性、疯狂性是由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带来的,人按其本性与自然并不冲突。因此只要改变了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人的种种贪婪性、疯狂性就会相继消失,而恢复其理性。这样人就会按照理性的方式合理地、有计划地利用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物质上有限而又丰富多彩的需求。在这种人与自然关系的新模式中,人居于中心地位,自然是人的可亲可爱的家园,人与自然形成一种和谐的关系,真正实现了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高度统一。
还有一个生态马克思主义者J.B.福斯特在阐述自己的观点时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putting people first)的命题。在他看来,在展开保护环境的斗争时,最重要的是必须牢记“以人为本”。他说:“必须以人为本,尤其是以穷人为本,而不是以生产甚至环境为本,应当强调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和长期保障的至关重要性。这是我们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更高的不道德进行斗争所要坚持的基本道义。”他强调,我们必须寻找一个以人为本的方式来保护环境。只有真正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才能有效地保护好生态环境。其中一个理由是,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可以减少环境破坏带来的风险。在福斯特看来,一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出于对社会不公正不满而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持强烈的反对态度,由于环境保护运动往往不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公开地提出争取环境公正的目标,从而常常不为这些人所接受,不能与这些人走到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以人为本”,争取环境公正的原则引入环境保护运动,那么就可以把争取社会公正的斗争与争取环境公正的斗争结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