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2021年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暨全国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暑期高级研修班在线上举办了三场专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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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4
词语及其命运:反思葛兰西的“领导权”概念
8月25日上午9:00,来自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的陈越教授为研修班做了题为《词语及其命运:反思葛兰西的“领导权”概念》的专家报告,本次报告由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祁涛老师主持。
陈越教授从佩里·安德森的两部著作——《H词:领导权的突转》和《安东尼奥·葛兰西的二律背反》——入手,交代了本次讲座的主题。陈越教授认为,安德森意识到了葛兰西“领导权”概念的理论重要性,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误读了葛兰西的理论意图。陈越教授表示,他将在本次讲座中,或引用、或补充、或批评安德森的理论工作。本场讲座一共分为四个部分。
首先,陈越教授介绍了“领导权”概念的缘起,并认为它是一个既古老又年轻的概念。一方面,古希腊的希罗多德就已经使用过hēgemonia这一概念,在这一时期,后者更偏向于“霸权”,接近于中国古代战国时期诸雄争霸中“霸权”的含义;而到了修昔底德的时期,这一概念开始有了以“同意”而非强制为基础的领导地位的意义,虽然这一含义并不稳定,但这一概念内部已经开始出现了一种张力。陈越教授强调,此种张力不是由词语的差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治的性质所决定。另一方面,安德森提出,在二十世纪初的俄国马克思主义传统中,这一概念产生了新的命运(fortunes),但陈越教授认为,需要对安德森的看法做三点补充:第一,在葛兰西那里,“领导权”概念既可以用以阶级关系分析,也可用于国际关系分析,但葛兰西总是让阶级分析优先于国家关系分析;第二,“领导权”概念不仅产生于阶级政治的基础,同时,“阶级斗争的历史”和“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都是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性恰恰是理解葛兰西思想的关键之一;第三,在共产主义运用中,无产阶级的领导权议题往往被无产阶级专政的议题所取代,这也是葛兰西思想的矛盾也植根于此。
其次,陈越教授谈到了“领导权”概念在葛兰西之后的发展。他先介绍了安德森眼中的全球时代左翼理论中“葛兰西复兴”的图景:牙买加人霍尔、阿根廷人拉克劳、印度人古哈、意大利人阿瑞吉分别代表了四种“主导的”对葛兰西“领导权”理论遗产的“创造性运用”或“挪用”。陈越教授认为,安德森之所以这样理解,恰恰出于后者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安德森认为,由于共产主义运动中理论与实践的脱离,因此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转向了对观念上层建筑的讨论。陈越教授将安德森的说法称作“一个建立在先验理念的自明性基础上的失败主义循环论证”,正是由于安德森把“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看作一个自明的先验理念,所以他眼中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摆脱不了失败的宿命。由此一来,葛兰西的思想也被解释为一套从经济基础转向上层建筑、从国家转向市民社会、从阶级斗争转向文化政治、从政治经济学转向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理论。而上述的“葛兰西复兴”图景正是这一解释的延续。
同时,早在1967年,意大利思想家博比奥在《葛兰西与市民社会观念》一书中就把葛兰西塑造为“市民社会理论家”,此后葛兰西的这一形象便流传开来。但陈越教授认为,这一理论塑造完全无视了葛兰西自己的原则:自由主义观念中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区分是一种“理论错误”;黑格尔那里,作为市民社会概念的最后环节之一的“同业公会”(Korporation),仅仅是“经济社团的阶段”,要低于“领导权的阶段”。不仅如此,在葛兰西那里,hegemony被译为“文化领导权”、subaltern被译为“庶民”都是对葛兰西思想的某种误解。
再次,陈越教授分析了葛兰西本人思想中的“领导权”概念。陈越教授先引入了阿尔都塞对葛兰西的批评:“领导权”概念变成了“某种类似于巴别塔的东西”,既这个概念建立在一种抽象的权力类型学或二元论的基础上。陈越教授认为,葛兰西理论的真正创新正在于把政治行动和国家生活在理论上的一系列的区分与一组新的区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区分——对应起来;而他的“迷途”也正在于,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区分认可为一种“方法论的区分”,这导致了“市民社会领导权”和“国家”的混淆。陈越教授提出,对于葛兰西来说,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要引入‘市民社会’?”,回答这一问题需要把注意力放在“阵地战”概念上。“阵地战”概念才是葛兰西本人提出的新概念,这一概念所表述的,不再是权力的类型学或二元论,也不只是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区分,而是在“不断革命”和“市民社会领导权”这两个“公式”、两种战略之间的历史差距。而“阵地战”得以提出的历史契机中包含着两个实质性的要点:其一,马克思和恩格斯为无产阶级提出的“不断革命”原则实际上依赖于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经验;其二,这个原则为资产阶级带来领导权之日,也就是它在无产阶级那里开始失效之时。这意味着,政治权力与所谓“市民社会”权力的相对分离,它解除了意识形态与政权之间那种直接而单一的肯定性关系。而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相关表述恰恰与葛兰西所发现的这种分离相一致了。
最后,陈越教授提出,葛兰西不是“市民社会理论家”,他把“市民社会”理解为一个“阵地战”战场,后者不是一个抽象的空间位置,它具有一种真正的历史具体性,也正是如此,领导权概念也具有了真正的历史具体性。同时,陈越教授还交代了关于理解葛兰西思想的几个要点:第一,葛兰西与马基雅维利面临着相似的问题——意大利还不具有一个“民族-人民的”(national-popular)集体意志,意大利知识阶层远离人民,而与等级制度的传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人民在思想和知识上往往接受外国知识分子的领导;第二,在葛兰西看来,革命政党有三个要素——领袖、群众和“中间要素”,而“有机知识分子”就是介于领袖和群众之间的“中间要素”,其关键不在于是“党的人”还是“自由的人”,而在于使得政党成为有机体;第三,如何应对“传统知识分子”才是难题所在,“有机知识分子”和“传统知识分子”之间不是类型学上的并列或对立关系,也都不是一劳永逸的概念,只有在一个新兴阶级或革命阶级的背景中,才能把握知识分子中的有机性;第四,在葛兰西看来,意识形态战线中,必须要在“高级文化”中与最杰出的对手交锋,从而证明自己的有效性和生命力,既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也要站在“高级文化”的知识立场——即人民的立场和人民的自我反思-自我批判两者的结合;第五,阵地战的论述似乎建立在一个区分之上——运动战在俄国是决定性的,阵地战在西方则是更加重要的,这看似是葛兰西为了避免批评所做的“修辞的狡计”,但实际上是因为“阶级斗争的历史”的不平衡发展所带来的“历史的狡计”。
专家
报告5
本雅明的认识论批判及其方法论意义
下午14:00,来自清华大学哲学系的夏莹教授做了本次研修班的专家报告,题目为《本雅明的认识论批判及其方法论意义》。本次报告由复旦大学汪行福教授主持。
夏莹教授指出,虽然报告的题目是本雅明相关的,但是引发她对此展开思考的问题却来自马克思,对本雅明的阅读为她反观马克思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启示。讲座主要依托的文本有两个,一个是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尤其是“导言”中关于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的部分;另一个是本雅明的《德国悲苦剧的起源》,尤其是1928年添加的代序“认识论批判”。讲座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在第一部分,夏莹教授介绍了讲座的问题缘起,并就认识论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学界中存在的实证主义解读进行了分析和质疑。马克思的哲学中是否存在认识论问题?如果存在,那么这一认识论中所蕴含的方法论又具有怎样独特的内涵?夏莹教授的基本判断是,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存在认识论问题,但不能以实证科学的态度来理解。以实证科学态度来理解马克思的认识论,可能会持有如下三种预设:第一,以马克思做的严谨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为模版,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一种实证科学;第二,要设定一个主体和一个客体,主客二元对立;第三,主客二元对立的观点自然会引出旁观者的逻辑,将研究对象看作是与人无关的。一些人把马克思视为科学主义的思想家,并认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肯定性表达,但这可能是成问题的。夏莹教授引入了两组德语词对照:科学(Wissenschaft和Science)和历史(Geschichte和Historie)。Wissenschaft意指观念的、体系化的、理想性的概念框架,Science多指实证和自然科学。同样的,马克思讨论的历史主要是Geschichte而不是Historie,前者意指具有事件性、重要意义或价值的非同质化历史事件,后者则意指同质化的历史编撰学。马克思的历史科学研究的是人类,人类史要与自然科学、自然史区分。唯物史观作为历史科学,是一个观念体系,是历史哲学。
在第二部分,夏莹教授着重介绍作为历史科学的马克思哲学中认识论的独特性。第一,人类史作为人的研究对象,并不外在于人自身,无法形成二元对立式的认识模式。马克思不会在对立的意义上谈论理解世界和改造世界。第二,人对社会和历史的把握和理解反过来会构成其研究对象的发展与变化,即人类社会历史并不是被放置在人前面的现成之物,而是依赖于人对其认识而逐渐生成之物。马克思哲学方法论的独特性也得以显现:第一,构建普遍的特殊性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原则。马克思热衷于分析重大政治事件而非编年史式的叙述,甚至可以说唯物史观最精彩的表达是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法兰西内战》等作品中;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是批判特定情境下的具体框架;对东方社会学的探讨则指出我们不能把我们提出的一些原则普遍化。第二,马克思具有强大历史感,可以用整全折射单个。他是从一个完成的、完整的构图中去理解单个的东西。马克思能够在抽象的表达中保留具体性,所以有“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
夏莹教授指出,“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这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概念体系的构建方法。但这就蒸发了很多具体性,马克思觉得这个道路还不那么成熟。他自己的道路是“抽象的规定在思维形成中导致具体的再现”,从抽象上升到思维的具体。但是如何使得这条道路与黑格尔道路有所区分?夏莹教授认为,要与黑格尔区分开来,就必须继续发掘马克思方法道路的实质:一,在马克思看来,认识对象(社会)与认识主体(思维)之间的绝对异质性要被承认,观念论要用同一性来消化异质性;二,认识过程与认识结果不是预成性的,而是在认识过程中生成的。异质性意味着,认识过程与认识结果并不是被预先设定的、现成的,思维并不是有力到足以把握一切;三,在进行写作时,叙述的方式好像是一个先验结构,要注意这个“好像”,因为思维必须用概念来表述,但是并不能因此被固定为现成的什么东西;四,思维具体就是包含了全部生成的具体性在哪的抽象。
在讲座的第三部分,夏莹教授表示,马克思在行文中对方法论的表述并不是特别清晰。对此,本雅明的文本或许可以给读者提供一些启示。他首先区分了认识和真理,并指出“认识是一种占有……表达是次要的……对于真理来说,方法却是其自身的表达……认识的对象不等于真理。”夏莹教授对照了相关的三组概念:真理或哲学与表达(Darstellung)、譬喻(Allegorie)、意向(Image)相关,认识与再现(Repraesentation)、象征(Symbol)、抽象(Abstrakt)相关。在表达的意义上谈论真理时,我们有无数种可能性反复言说,而不是简单再现;譬喻的含义是,词语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是断裂的,象征则指事物之间的确定关联;意向也即一种思维图式,是可以直接彰显真理的方式,是具体的抽象、特殊的普遍,而认识的抽象则是无具体、平均化、均质化的,并不是把握真理的方式。
夏莹教授列出了本雅明把握真理的三个典型思维图式:劝喻文、马赛克和星丛。劝喻文的“方法是迂回的路径…放弃对意图平铺直叙的叙述是它的第一个标志”。把握真理的方法不是一个概念直击对象,而是无数个不同类型的表达来接近它。“马赛克就在破碎成任意碎片时,仍然不改其壮丽”,思维图像中的任何一个点都有其位置。这些碎片的拼接、构图方式会形成具有魅力的圣象图:碎片的聚合和拼接构成了这种思维图式。星丛的观念围绕理念,理念是这个构图本身,物的关系或者现象是整个作为背景的群星,概念要素是连接点。这个图像是主体看出来的,而不是现成在那里的,主体要参与图式的建构。在其中,所有物的关系、所有概念都保留其具体性,否则整个构图就会被破坏掉。传统认识论的抽象吞噬具体性,让我们沉迷于概念体系,构图化的理念则认为所有要素都不能失去。
最后,夏莹教授总结道,本雅明的认识论批判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方法具有强的可对读性:首先,本雅明认为,哲学理念与认识对象具有绝对异质性,马克思则认为,历史科学中的人类历史与自然历史的把握方式完全不同;第二,本雅明认为理念是一个生成性的图像结构,马克思则认为思维与外在于思维的实体(社会)之间具有异质性;最后,本雅明认为理念是一个不失去具体性的抽象,而马克思也指出思维具体本质上也是一个特定历史情境的立场和观点的图像结构,由此产生了非均值化的政治经济学概念体系。通过考察劳动概念的变迁,夏莹教授指出,斯密和黑格尔没有看到,正是星丛构图的群星才使得劳动具有如此的地位,马克思则关注特定的历史情景,“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一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来说是偶然的,因而是无差别的”,这是成为劳动一般的可能性条件,具体的历史情景成为了星丛,异化、私有制、自由自觉等等概念在其中有其位置,这个工作恰恰是本雅明式的。
专家
报告6
当代《资本论》研究中的价值形式问题
晚上6:30,来自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的吴猛教授为研修班做了题为《当代<资本论>研究中的价值形式问题》的专家报告,本次报告由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张寅老师主持。
报告伊始,吴猛教授介绍了展开“价值形式”问题的不同角度:第一,考察国外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一问题有过怎样的研究;第二,从《资本论》入手,看马克思如何引入价值形式分析,从而展现其独特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吴猛教授希望将两种角度结合起来,考察价值形式问题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才被提出且重提的。
首先,吴猛教授梳理了价值形式问题的历史来源和后续发展。学界通常认为,苏联经济学家伊萨克·鲁宾(Isaak Rubin)最先提出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价值形式问题。但由于鲁宾对《资本论》的理解与当时苏联的主流观点不同,因此他的理论在很长时期内没有产生什么理论影响。直到20世纪70年代,鲁宾发表于1928年的著作《马克思价值理论文集》被翻译为英文后,才引起了学界的重视,尤其是“新马克思阅读”运动、价值形式学派和新辩证法学派的学者们,他们从各自立场出发对这一问题的重新阐释,使得价值形式问题成为了学界的热门话题。而吴猛教授则希望从鲁宾的理论入手,重新思考价值形式问题对于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
在报告的第二部分,吴猛教授着重探讨了鲁宾的理论在何种意义上开启了一个新的问题域,从而使价值形式问题成为马克思理论的基本支撑点之一。吴猛教授认为,鲁宾的主要理论意图是,把《资本论》理解为对李嘉图劳动价值论的补充和完善,并把《资本论》中政治经济学批判工作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首先,鲁宾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引入了萨缪尔·贝利作为理论对手,后者认为李嘉图提出的“价值”概念是个不必要的、虚无缥缈的概念,在商品交换中,所需的仅仅是具体的商品间的交换比例。而马克思同李嘉图站在了一起,强调如果不能掌握一个作为各种商品的共同要素的“价值”概念,就无法理解交换价值,这表现了他对经验论经济学的超越。紧接着,鲁宾却又强调,马克思的工作并未到此为止,他的《资本论》第一章也并非完全按照这一思路展开。在第一章第一、二节,马克思似乎致力于从交换价值到作为商品的共同要素的“价值”的进展,体现的是从交换价值的差异性到价值的共同性;但在第三、四节,马克思转而讨论起了价值形式问题以及社会交换的问题,似乎在从共同性走向差异性。这样一个矛盾构成了鲁宾的理论工作的真正开端:如果马克思要继续走李嘉图路线,那么看起来,马克思只需要澄清贝利对李嘉图的攻击——即建立起共同性的交换价值的基础,但马克思并未如此。
在鲁宾看来,马克思必须要转到了价值形式分析,因为李嘉图本人的思路无法说明价值是为何要被表达为特定的价值形式,也正是李嘉图理论的这一片面性招致了贝利的攻击。换言之,李嘉图能够说明不同的交换价值有其共同的要素,但他把商品间的交换关系理解为理所当然的,没有说明为什么作为共同基础的价值可以反过来被表达为特定的价值形式。鲁宾强调,马克思的价值形式分析并不是为了找到商品间的公度,而是以商品经济的两大具体结构为起点:第一,所有商品都可以与其他商品等同化;第二,任何商品都可以和其他无限种商品做等价交换。既然所有商品才能进行非任意的、非偶然的交换,那么所有交换价值理应具有共同的基础。从这个起点出发,马克思从实体、形式和量三个方面来完成价值形式分析的,前两个方面共同构成对价值的质的分析。
首先,马克思考察了价值的实体和形式。在第一章第二、三节,马克思的分析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从形式到内容,第二个部分是从内容到形式。正是在第二个部分,马克思试图说明为什么价值的内容可以采取特定的社会形式。在鲁宾看来,马克思以价值形式为考察主题,他要考察作为特定的劳动产品的社会形式的价值。同时,鲁宾没有把价值形式理解为抽象的商品关系,而是与特定社会发展过程有关的社会形式。商品经济是在人类历史的特定阶段才会出现的经济形式,因此价值形式不是抽象的产品关系。李嘉图可以把价值的某种实体性内容揭示出来,但他无法进一步说明这一实体性的内容,而马克思通过从内容向形式的过渡,展现了差异性是如何被必然地连带出来的,从而可以对价值的内容有更加明确的表达。
那么,从纯粹形式的角度来说,价值形式是一种什么形式呢?鲁宾认为,这就是一种可交换性的形式,即以一定比例与其他商品进行交换的社会形式,也就是说,对交换价值的分析就是对一定的社会形式的分析。但是,价值形式本身也是社会形式的一种。因此,鲁宾强调,有两种社会形式:没有具体形式的社会形式和有着具体、独立形式的社会形式。前者如价值形式,其只是一种可交换性的形式;后者如交换价值,在具体交换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具体的量出现。对于鲁宾来说,这一区分的意义在于,如果没有对于可交换性的形式的分析,就没有办法理解价值的内容。在《资本论》第一章第一、二节,马克思谈论了两种不同的劳动——即社会平均劳动和抽象劳动。表面上看,马克思的确把这两种劳动混同:价值的内容在一个地方被理解为社会平均劳动,在另一个地方被理解为抽象劳动。而实际上,如果社会平均劳动对于所有的劳动组织形式来说都存在,那么,它和抽象劳动显然不是一回事,后者是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关的,是直接能够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决定者。这种差别意味着,有一种劳动形式,可以在不同的劳动组织形式中出现,而抽象劳动只能在商品经济这一特定的语境中出现。
在鲁宾看来,这才是马克思拯救李嘉图的关键所在。因为,这里必须引入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对于鲁宾来说,马克思在黑格尔式的内容-形式的辩证法中体现了对李嘉图的继承和超越。简言之,如果从形式到内容来理解价值的实体,那么作为价值的实体或内容的,其实是社会平均劳动的耗费,也就是从被给定的商品经济的交换关系来理解不同商品间的共同基础。这样的分析并不充分,因为社会平均劳动的耗费,不只在商品经济下可以成立,在其他语境下也可以成立,那么马克思就没有办法回应贝利对李嘉图的批判:既然在这里起作用的是具体的交换过程,为什么还有共同的交换实体?马克思要做的,就是通过回答为什么会必然出现这种价值形式,从而批判贝利的经验论经济学,继续李嘉图的道路。
具体而言,鲁宾认为,马克思对于不同价值形式的分析,其实是在商品经济的视野下,重新理解价值的内容。虽然按照马克思的思路,社会平均劳动的耗费和一般的抽象劳动起着完全不同的作用,但马克思又可以合法地把这两种劳动都当作价值的实体或内容。因为在第一章的前半部分,从形式到内容的视角中,我们的出发点是一个被给定的、局部性的前提,此时价值的内容是社会平均劳动的耗费;而在第二部分,从内容到形式的推演中,马克思要论证,为什么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价值要采用特定的价值形式,因此,抽象劳动也被视为价值的内容。实际上,在鲁宾的论述中,劳动在价值形式推演中居于一个中间点。对于前半部分而言,它是终点,对于后半部分,它是起点。
鲁宾将马克思价值形式辩证法的第三个阶段,即从形式到内容和从内容到形式的统一,视为通过关于商品拜物教的讨论而实现。在这一点,鲁宾仅仅表明了一个基本想法:价值的内容和形式将统一在价值的量中。交换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形式,一方面表达了商品间的交换关系,另一方面又掩盖了商品背后的劳动关系,因此,价值的量必须要被讨论。一个交换事件中,不同的商品要彼此分开考察,这就涉及具体语境下价值量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最终会落足于:抽象社会必要劳动的变动,是具体的劳动的量的变动所决定的,这种总体性的劳动的具体的量的变动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因此,所有商品都在一个总体性的比较系统中。这样一来,马克思又回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在这个意义上,鲁宾认为,在《资本论》第一章的推演中,政治经济学批判与历史唯物主义内在地联系起来了。
在吴猛教授看来,鲁宾的推演蕴含着一个黑格尔式的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对于鲁宾来说,内容的形式是由自己决定的,而非由外在所强加,这也是马克思继承自黑格尔的方法论基础,并与康德相对立。在从形式到内容的推演中,形式主要指被给定的特定的具体的形式,因此一定有与之相匹配的内容;而在从内容到形式的推演中,一个确定了的价值实体必须找到它的形式,这个形式是在具体的商品经济的语境下展现的。而在第三个阶段,问题被归结于价值的量,后者并不是某一个商品的价值量,而是由所有商品的价值量所共同组成的庞大系统,这个系统就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既有特定商品和其他商品交换的形式关系,也有在这个系统内部其自身决定的交换价值的内在基础。之所以能够达成二者的统一,正是因为我们已经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下,确定了这些内容和形式间的内在关系。
在讲座的第三部分,吴猛教授分析了鲁宾思想的意义与不足。一方面,鲁宾的理论触及到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些根本要点:第一,鲁宾借助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巧妙地说明了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理论联系;第二,鲁宾不再以一种实证主义的角度来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而是把后者纳入到了一个不断向前推演的辩证法系统中,《资本论》第一章构成了环环相扣的一个整体;第三,我们看到了把政治经济学批判和历史唯物主义内在地结合的可能。
而另一方面,鲁宾的解读也是存在问题的。吴猛教授本人并不赞同鲁宾对第一章的解读,后者的问题在于,把马克思的辩证方法太过紧密地和黑格尔辩证法结合在一起。这样一来,不仅忽视了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差异,也损失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根本要义:揭示资本主义的历史性的现实运动,而不能停留在商品经济的阶段上。因为按照鲁宾的推演,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就无法和价值形式分析统一起来。其次,鲁宾的理论也不能很好地说明,在何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的思想变革的特殊性联系在一起,难免掩盖马克思思想中最有创见的一些内容,如马克思对李嘉图劳动价值论的根本超越。